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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怎么确定 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2日 广州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Tags: 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怎么确定,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范尧捷律师,广州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范尧捷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怎么确定

  在实践中,贸易合同中都会有关于付款金额、付款期限的相关约定,那么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怎么确定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合同纠纷中较常见的形式就是逾期付款纠纷了,逾期付款的一方要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合同中通常都会有关于付款金额、付款期限的相关约定,如果付款方一方逾期付款的,那么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怎么确定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怎么确定

  合同法实施前逾期付款违约有两种形式,即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的演变

  逾期付款违约金,指有义务付款一方当事人逾期付款而应承担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1984年1月23日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4项规定中,其适用范围限于有明文规定的违约条款中,其计算标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因中国人民银行在不同时期对延期付款的利率规定不同,致使法院在认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时也要不断调整。1994年最高法院以法函10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三计算。1996年最高法院以法函7号复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万之五计算。此时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尚未以法定概念的形式适用于一般案件。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56号文规定自同年5月1日起逾期贷款利率调整为4‰。地方法院欲调整标准而没有法律依据,如继续延用最高法院7号批复规定的标准又与事实相左。在此情形下广东省高级法院于1998年请示,最高法院以法释8号《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该批复的适用范围是;合同;案件,严格界定就是经济合同案件。这样就使;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一概念及其相关规定从原来仅适用于工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有限的合同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合同。

  该《批复》改变了以前的逾期付款的含义。以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不存在约定情况。而该批复却规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人民银行标准。即该批复承认约定违约金的存在,也就是说该批复设立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制度是: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总起来说就是任何人只要有付款违约情况,就必须支付违约金,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赔偿金是违约一方由于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所给予的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

  1、逾期付款违约金能补偿经济损失的,就不再支付赔偿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是包含关系。

  2、经济损失超过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赔偿金用于补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赔偿金与逾期付款违约金是补偿关系,可以同时并用。

  二、《合同法》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

  取消了法定违约金

  《合同法》在违约金制度上采用了当事人;约定主义;而摒弃了此前的;法定主义;,即当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依约定请求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得主张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按照相反解释,即当事人可以不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就可以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主张违约金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金,如果有约定就可主张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不能请求违约金,而只能请求其他方式的违约。

  逾期付款违约金与赔偿金的关系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预先确定,因此违约金与赔偿金之间是互为包含的关系,换言之,违约金可以涵盖赔偿金,反之赔偿金也可以涵盖违约金。二者的适用关系是:1、原则上不并存;2、就高不就低;3、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

  三、逾期付款损失的确定

  逾期付款损失有利息损失和其他损失两种。

  利息损失的确定

  1、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是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还是存款利率作为计算标准,存在着争议。笔者认为应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理由是:其一,虽然贷款利息、存款利息都是本金的孳息,但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不会以存款作为投资方式使用资金。其二,通常情况下,经营者的资金来源于自己的积累和贷款,而贷款支付的是贷款利息。其三,让逾期付款违约者支付存款利息损失,就会出现违约者逾期付款的代价小于从银行贷款的代价,违约者反而获利,容易造成违约者乐于违约,也违反了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错误行为中获利的法律原则。其四,《经济合同法》废止前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规定的也是贷款利率而不是存款利率。其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起止时间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起算日的确定

  ①双方约定有付款日期的,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日的次日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约定分期付款的,按约定分别确定赔偿损失的起算日。

  ②双方未约定付款日期的,自债务人收到付款通知、付款发票等债权人请求付款之日的次日作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

  ③双方未约定付款日期,债权人在诉前也未主张过债权的,以一审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为赔偿损失的起算日。

  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的确定

  ①判决一次性立即给付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生效之日。

  ②判决有一定履行期限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终止日为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合同纠纷中逾期付款违约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综上,债权人认为在银行贷款利息损失之外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确定逾期付款其他损失,如追款费用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在实践中,合同之债常出现在债权债务纠纷中,那么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合同之债是常见的债务形式。合同之债常出现在债权债务纠纷中,在处理合同之债时要注意合同的形式问题、合同的履行问题、合同的债权保全等问题。那么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的区别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打伤别人,侵犯他人的健康权,你必须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这种债就是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你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负有相对的债,一方是交付标的物之债,另一方是支付价款之债。又如:在单务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单方负有交付赠与物的合同之债。

  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

  合同之债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规范。

  侵权之债

  1、侵权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如甲将乙打伤,甲应对乙承担侵权之债,乙对甲享有侵权之债请求权。

  2、侵权之债的构成要件有:

  3、行为的违法性;

  4、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5、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6、行为人有过错。

  二、合同之债请求权

  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旨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民事诉讼上的请求权,多为这种理解。

  请求权定义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该种请求权以存在一项有实体法依据的请求权为前提。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

  合同之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包括如下含义:

  一是完全正确履行。所谓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全部债务,而不能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所谓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履行债务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

  二是合同之债的履行是债务人的义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的履行实际上是债务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果债务人不实施债所确定的特定行为,则为债的不履行;如果债务人虽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但该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为债的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的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则是违约行为。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合同之债和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两者产生的来源不同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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