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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成立后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广州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地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
  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先履行抗辩权亦属一时的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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