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3760629063
137606290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1207.1208(地铁2号线,纪念堂站D出口)
站内搜索

可以作为借款抵押物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广州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的抵押物: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有价证券;

  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5、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All Right Reserved 广州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6062906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